为做好今冬明春全市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市民政局多措并举,确保困难群众全覆盖。
一是周密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16〕20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成委厅〔2016〕104号)精神,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
二是全面摸排。及时组织力量,深入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农户家中,走访调查,通过聊家常、掀铺盖、摸褥子、进厨房、揭锅盖等方式,带着感情了解受灾困难群众的现实需求,严格按照《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规程》和程序,对冬令春荒期间需政府救助的困难群众进行摸底排查,建立救灾台账,纳入冬春救助保障,确保不重不漏,无死角,无盲区。
三是强化物资管理。认真落实财政部、民政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社区(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服务规范标准,加强资金监管,做到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救灾款物发放程序规范,确保账目健全、手续完备、发放及时。认真做好御寒物资储备工作,御寒和救灾物资储备充足,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能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四是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杜绝经验主义和麻痹思想,克服形式主义和畏难情绪,视救助对象为亲人,充分发挥救助管理机构“兜底线,救急难”的作用,把保障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困难群众的生活和安全当做大事、要事来抓,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扩大巡查覆盖范围,提高巡查频率,用行之有效的方式,引导可能露宿街头人员就近求助避寒,确保不发生因工作不当而造成冲击社会伦理底线的事件。
五是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关注会商灾害性天气应对措施。召开救灾物资管理、救灾资金管理和应急指挥体系功能操作培训会,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分配和发放的准备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信息畅通,指挥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