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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

2022-06-06

  6月1日,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发布通知,对做好全省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民政厅明确,养老机构所在地级市行政区域内连续14天无本土疫情的(也可以根据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确定的转入常态化防控的情形),由地市级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同意,可以实施常态化管理,有序恢复预约探视等服务。据此,经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市民政局下发通知,全市养老服务领域于2022年6月4日有序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


有序做好养老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


  做好养老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培训,在养老机构主要出入口张贴防控告示,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向老年人及其家属发布养老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全市养老机构对照《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三版)》疫情防控要点,逐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有序恢复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老年人进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助餐点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要出示行程码、健康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手部消毒。尽可能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在做好防护消毒工作的前提下提供相关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应加强疫情防护安全培训和日常消毒指导,在征得老年人及其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开展上门服务项目。


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


  各区(市)县民政部门要密切关注官方公布的最新疫情信息,及时督促养老机构人员主动对照开展风险排查,建立人员排查台账。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督促其第一时间主动向村(居)委会报备,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并向市民政局报告相关情况。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原则,防止疫情发生和扩散。


  对新入、返回机构服务对象以及新入职从业人员,应全部进行核酸检测。

  各区(市)县对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及服务对象每日抽检,抽取不低于总人数15%进行核酸检测,每周实现全覆盖。

  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对机构内服务对象及从业人员早晚测量体温,观察是否有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对出现上诉症状者及时转送至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演练机制,通过桌面推演、情景模拟、实操演练等形式,按照民政部疫情防控指南要求开展疫情应急演练,不断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各项防控方案。

  加强组织动员,加快推进养老机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来源:四川民政发布、成都民政)